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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宜阳检察守护古建筑消防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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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宜阳检察守护古建筑消防安全

河南宜阳检察守护古建筑消防安全

□ 本报记者 赵(zhào)红旗

□ 本报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 孟文

每逢节假日,位于河南省宜阳县韩城镇的福昌(fúchāng)阁就会迎来大量游客。近日,福昌阁附近增加了两辆消防车值守(zhíshǒu),微型(wēixíng)消防站也投入使用,义务消防员(xiāofángyuán)穿梭于游客中排查消防隐患,身穿“红马甲”的志愿者不时提醒游客注意防火安全。

据悉,福昌阁始建于(yú)隋朝,现存建筑(jiànzhù)始于明代,清嘉庆二十四年(1819年)全面修缮。2019年,福昌阁被(bèi)公布为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”。

今年3月,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到福昌(fúchāng)阁开展文物保护(wénwùbǎohù)走访发现,福昌阁殿前摆放着大型金属焚金炉、香炉,但火源管理不严格,也没有(méiyǒu)建立防火(fánghuǒ)巡查等制度;消防设施欠缺保养维护,微型消防站无法正常使用。

“福昌阁是宜阳具有标志性的(de)文化符号,我们(wǒmen)一定要把它保护好(hǎo)。”宜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卢致远说,为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,检察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。

为论证福昌阁的消防保护方案,宜阳县检察院依托“府检联动”工作(gōngzuò)机制,邀请消防、文旅(wénlǚ)等单位召开座谈会,就(jiù)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、严格消防设施管理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、安排志愿者参与防火巡查等开展研讨。随后(suíhòu),一系列消防措施落地实施。

鉴于福昌(fúchāng)阁是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”,宜阳县检察院进一步建议文旅部门(bùmén)尽快完成完善消防设施的项目申报及改造工作,以满足应急(yìngjí)需要。

“在检察机关监督(jiāndū)下,我们将积极推动消防设施申报和改造工作尽快完成,同时深化协作(xiézuò)联动,同向而行,协同发力,全方位提升文物保护工作力度,确保福昌(fúchāng)阁古建筑安全。”宜阳县文旅局负责人(fùzérén)说。(赵红旗 孟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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